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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
本所主任律师迟日大博士被省法院聘请为监督与咨询委员会委员
本所主任律师迟日大博士被聘任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
2009年6月13日,由吉林省律师协会主办的首届吉林省青年律师论坛在长春同馨宾馆隆重召开。本所张莉律师论文荣获一等奖,雷鸣律师、刘芳律师的论文荣获三等奖,上述获奖论文均已入选《吉林省青年律师论坛文集》
2009年4月28日,吉林省律师文化建设示范所审批工作小组召开会议,评选出我省首批律师文化建设示范所,本所获此殊荣。
2009.1.17,省司法厅召开表彰大会,表彰2005年至2007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省优秀律师。此次共表彰六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十名优秀律师。本所继2005年荣获第一届全省“十佳”优秀律师事务所之后,再次蝉联此项殊荣。本所主任迟日大律师也获得2005年至2007年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这也是迟律师继2005年获得首届全省“十佳”优秀律师之后,再次蝉联此项大奖。同时,在本次表彰大会上,本所因于2008年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受到全会表扬。
2009年1月17日至21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在长春隆重召开。本所主任迟日大律师作为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出席了此次会议,提交了议案和建议,并在会议期间就“诚信吉林建设 ”这一话题接受了《新文化报》的专访(详见1月19日《新文化报》),在社会引起好评。其中迟律师在分组讨论会上提出了“关于法官与律师良好互动常态机制建设”的建议受到了省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准备就此专门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地深入交流和探讨。
2008年度
本所孙晓敏律师被中国律师杂志社聘请为特约评论员。2008年11月25日,中国律师杂志社向孙晓敏律师发放了特约评论员证书。
第四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的主题为“中国律师的职业精神”,旨在引导青年律师正确的执业观念和良好的职业精神,论坛论文征集活动受到了广大青年律师的积极响应。本所刘瑶律师的《青年律师的生存状态及发展方向》在本次评选中荣获优秀奖。
2008年11月18日,为了表彰全省律师行业广大共产党员在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民主法制、推动律师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做出的优异成绩,省司法厅党委决定对50名律师党员予以表彰,并授予“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本所主任迟日大博士获此殊荣)
2008年11月11日,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中共吉林省司法厅党委联合表彰了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本所主任迟日大律师获“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全省仅俩名律师获此殊荣)
2008年11月6日下午,长春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长春市律师协会在中日友好会馆召开了长春市“双百工程”总结表彰大会暨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本所主任迟日大博士获得“长春市十佳企业法律顾问”荣誉称号。
2008年10月25日“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全国律协双优评选委员授予我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本所主任迟日大博士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被选举为第七届全国律师协会理事。
2008年8月28日,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举行换届大会暨学术研讨会。此次会议邀请了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副秘书长王轶教授作了专题学术报告会。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生导师马新彦当选为会长。本所主任迟日大博士当选为副秘书长。迟律师主持了当天会议的论坛研讨会及闭幕式。
2008年8月21日至22日,东北三省律师论坛在大连市成功召开。本所主任迟日大律师、刘瑶律师撰写的《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重塑》一文获优秀论文一等奖。
我所始终把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落脚点和出发点,坚持把社会公益事业放在重要位置,注重社会效益,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以热情的服务、真切的关怀向社会弱势群体伸出援助之手,解决群众的困难。 鉴于我所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的贡献,8月28日吉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双先”表彰评选委员会授予我所“全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 2008年7月,本所主任律师迟日大博士及王宇律师被长春市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
2007年度
2007年2月13日,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省政协同馨宾馆隆重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聂文权、副省长李锦斌等领导出席会议。此次会议对2006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了表彰.授予10个律师事务所、15名律师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争”活动量化目标管理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称号。本所名列榜首,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争”活动量化目标管理先进集体称号;同时本所主任迟日大律师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争”活动量化目标管理优秀个人称号。这是本所及迟日大律师连续两年获此殊荣。在此次会议上,迟日大律师代表受表彰的律师所和律师个人授受了省领导的颁奖。
· 2007年12月14日,在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经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本所主任律师迟日大博士被选举为长春市出席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政协长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8日-14日在长春召开。本所主任律师迟日大博士作为新当选的委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并被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选举为提案委员会委员。在会议期间,迟律师应邀接受了长春电视台、交通之声等媒体的采访。
· 经政协长春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本所主任律师迟日大博士荣任政协长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 本所经过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评审委员会考试和考核,日前进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5月29日在《吉林日报》11版发布公示。
· 2007年5月14日,市政协举行政协长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立法协商法律顾问成员聘任仪式.本所主任律师迟日大博士参加上述仪式,并被聘为立法协商法律顾问组成员。
· 为完善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律师事务所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意识、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吉林省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联合成立的吉林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于4月24日召开了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的评定会议,评选出包括本所在内的72家律师事务所为AAA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并于2007年5月15日(律师法颁布11周年纪念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律师事务所代表颁发牌匾。
2006年度
在2006年2月27日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本所被评为“2005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争’活动量化目标管理考评”的“先进律师事务所”, 本所迟日大律师被评为“2005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争’活动量化目标管理考评”的“优秀律师”。
这次本所受到吉林省司法厅的表彰,充分展示我所在迟日大主任的带领下积极参加“三争”活动所取得的成果,此次表彰极大的鼓舞了我所律师为推进我省经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2006年6月,长春市司法局党委举行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五周年大会,在此次大会上本所主任迟日大律师被授予“2004-200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迟日大律师代表所有获此殊荣的党员律师在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发言。
2005年度
2005年6月28日,吉林省律师协会以吉律发[2005]27号文件的形式授予我所为“吉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授予我所主任迟日大律师为“吉林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 2005年8月20日,在吉林省律师事务所主办的全省律师事务所管理经验交流会上,本所胡延河律师、张莉律师分别撰写的《浅谈律师事务所律师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机制》、《律师诚信之我见》获优秀论文奖
· 卢岩松律师撰写的《律师事务所应如何开展律师业务业务学习》一文在首届长春律师论坛上获优秀论文奖
· 王宇律师撰写的《国企改制新视野》一文在首届长春律师论坛上获优秀论文奖
· 2005年8月13日,由长春市司法局主办、长春市律师协会承办和本所协办的“首届长春律师论坛”在省政协同馨宾馆胜利召开。迟日大律师还在此次论坛大会上作了主题演讲,其撰写的《论目标定位和市场营销对律师事务所的影响》获优秀论文奖
· 在长春市政法系统举行的“十大重点岗位、百名业务能手”评比活动中,本所主任迟日大博士被长春市政法委评为律师岗位业务能手。
· 长春市司法局授于本所2004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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