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四名律师获得吉林省律师协会授予的实习指导律师资格
时间:2009-9-28 13:27:39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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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第11条实习指导律师实行资格制的规定,经过律师本人申请,省律师协会进行笔试、面试等考核,吉林省共有192人成绩合格,符合《吉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关于担任实习指导律师规定的条件,吉林省律师协会决定授予该192人实习指导律师资格。本所迟日大律师、田英律师、孙晓敏律师、张莉律师等获得实习指导律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