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 | 思患而豫防之,论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构建 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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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是收官之年,亦是合规管理强化年。习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企业稳健发展的根本保证,通过构建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的方式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标本兼治的方式。以本所正在进行的某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专项为例,其领域是水利水电施工,目标是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结合《安全生产法》《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相关文件,特制作专项法律服务方案,协助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合规的目标,取得显著成效。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本文将以此为切入点,对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的构建及完善提供建议。
开宗明义,结合《安全生产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则是指以防控风险为目的,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为导向,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结合安全生产领域相关规定、准则、标准、制度等,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处置、合法合规性审查、合规风险应对、合规报告、合规评价、违规责任追究、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从而预防、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防范风险,以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应具有逻辑性、动态性、结构性。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的目标是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确定企业安全生产的合规方针。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生产安全责任制,划分不同岗位人员的角色和对应的职责,结合安全生产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准则、标准、制度等,梳理安全生产合规的风险库和义务库,明确企业合规的范围,并通过制度管理和人员管理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职责。制定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的计划,定期组织对员工及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教育和培训,提升安全生产合规的意识和能力。在运行和落实的过程中,同时制定考核标准、监督机制、责任追究等,以促进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并通过对隐患的排查、事故的处理,对现有合规管理方式和制度进行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从整体上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使得各个环节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及标准文件的要求,通过PDCA[1]循环模式,持续改进。现参考《合规管理体系标准解读及建设指南》[2],提出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构建的一般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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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安全生产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的构建应当自上而下地先行建立组织体系,其是企业对于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工作的组织及人员安排。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有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义务。

2. 成立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组

于企业而言,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构建工作的开展往往以专项的形式,因此,应当在企业常态化管理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该项目组成员除企业安全生产相关人员外,还应当包括律师等专业人员。

3. 开展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培训

通过开展合规培训的方式,让企业人员了解安全生产合规的重要性、必要性,进而宣传安全生产合规文化,并强化安全生产合规意识。通过对企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企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除此之外,基于整体合规管理体系构建,还需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的价值观、组织体系、人员职责等内容,以便于合规管理体系的落实。

4. 诊断安全生产合规管理现状

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应当从现状出发,可通过尽职调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解,如调查问卷、现场访谈、实地考察、资料梳理等方式,并在现状的基础上进行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的策划和设计。

5. 制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是企业搭建合规管理体系项目的指导性文件,在制定时应当明确:其一,搭建的标准或依据,于国有企业,则可以选择参考现行有效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以及ISO 37301这一可认证的标准,或者是安全生产领域行业相关的标准文件;其二,明确搭建范围,考虑到管理层面、组织结构层面、业务领域层面等人、财、物以及时间资源的投入,《安全生产法》亦强调了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其三,明确方案的具体内容,其取决于企业的业务情况和管理情况,一般上包括安全生产合规管理的基本思路、主要原则、工作目标、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绩效考核、监督实施等;其四,明确体系建设的责任,即将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予以落实,落实到企业的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

6. 梳理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义务

对于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义务的梳理尤为重要,合规义务意味着承担和遵循,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合规义务的梳理宜从业务出发,识别相关安全生产领域相关规定、准则、标准、制度等,尤其是一些安全生产领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并把上述与企业业务对应,进而有针对性地、具体地梳理出企业安全生产合规义务,除此之外,合规义务也包含企业所作出的合规承诺。企业合规管理的对象是企业及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而合规义务就是前述行为的边界。

7. 评估安全生产合规风险

企业安全生产合规风险不仅仅是民事、行政、刑事风险等[3],其不同于合规义务,合规义务一般体现在相关规定的要求中,因此是客观的,而合规风险可能是主观的,不同企业,甚至是同一企业的不同部门对于风险的接受能力都是不尽相同的。合规管理的目的是防范和控制合规风险,风险的起因源于行为,可能是业务流程或者制度的缺陷、缺失甚至是错误。因此,在全面识别合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评估,进而确定风险等级,方而有的放矢,有利于企业合理分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8. 制定安全生产合规应对措施

根据对风险的评估结果,采取对应的措施加以防控,有针对性地、目的性地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这其中,很多管理方面的手段都可以予以应用,比如培训、风险应对、制度完善、新设制度、考核评价、审核审批、审计监督、责任追究等等,需要综合运用并切合实际,方能取得好的效果。

9. 优化安全生产合规流程

安全生产合规流程应当与企业的安全生产流程相吻合,其应内化于企业现有安全生产流程当中,并且,优化流程本身也是对风险的应对措施,在优化流程的过程中,将应对措施予以整合。

10. 完善安全生产合规制度

防控合规风险的并采取应对措施实践后,可以将其固化并形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此时,可以结合企业现状,判断是新建制度,亦或仅需修改现有制度文件。一般情况下,可以将企业安全生产合规制度划分为三个等级,依次是:第一,是安全生产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即总则,是指导性和基础性文件;第二,是安全生产合规管理的基本办法,可以包括检查办法、审查办法、奖惩办法等等,特点在于强调管理;第三,是安全生产合规管理的实施细则,相当于操作指南,特点就是强调操作,可以包括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绩效考核、培训等具体实施细则。

11. 编制安全生产合规手册

结合前述,建立在基本的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搭建的基础上,为方便相关人员快速阅读、检索、熟悉相关合规制度,可以在前述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汇编,并形成企业安全生产合规手册。

12. 宣贯安全生产合规手册

对于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构建最为重要的便是对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的宣贯,安全生产合规的真正意义不应当是以文本的形式被束之高阁,而应当是在企业员工的意识中。

不同企业涉及不同领域,安全合规风险也不尽相同,不可固定地进行泛化操作,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的构建应因企施策。作为法律服务机构,律师将从风控、合规双重角度出发,协助企业从管理的视角,构建体系化、系统化、专业化、流程化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安全合规管理能力,避免前文涉及的风险的出现,预防并减少事故发生,通过对业务管理流程的优化整合,增加市场竞争优势。此外,最高检近期推进的企业刑事合规改革不起诉工作,在企业面临安全事故被立案时,通过合规承诺、合规建设,进而争取实现不起诉的从宽结果,也是安全生产合规管理目标的展望之一。

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企业宜构建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体系,实现行稳致远地长足发展。

[1] PDCA循环是管理学中的一个通用模型,应用在质量管理领域,PDCA循环的含义是将质量管理分为四个阶段,即Plan(计划)、Do(执行)、Check(检查)和Act(处理),而PDCA循环的特点则在于周而复始和阶梯式上升。《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O 37301)采用了PDCA理念进行合规管理体系的构建。

[2] 李素鹏 叶一珺 李昕原 编著《合规管理体系标准解读及建设指南》,人民邮电出版社2021年8月第1版,第205-260页。

[3] 1.民事责任风险: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企业及责任人作为责任主体难以避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六条进一步明确,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负有及时救治的义务,同时,对于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企业和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未积极履行赔偿责任的,则面临着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此外,由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的“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2021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四条对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予以明确,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检察院可以作为适格的起诉主体,代表国家和公共利益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风险:行政责任的承担是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触发违法后果的常见形式,《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有明确规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暂停或吊销有关资格、没收违法所得,及对负责人的撤职处分、从业限制、暂停或吊销有关资格等甚至行政拘留。3.刑事责任风险:《安全生产法》共有17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由《刑法》《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4号)可知,涉及企业及相关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罪名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除此之外,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四百九十三号)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会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设置如“黑名单”等或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甚至会影响企业申请IPO 。但更需注意的是由于未能满足安全合规要求导致的后果和责任,不仅使企业面临着财产损失的经济风险,也存在着社会信誉风险,更令人惋惜的是事故中逝去的宝贵生命,都在对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出了深刻地拷问和更高地合规管理要求。